山西五寨县被抓记者拟委托律师提起申诉
2020-03-24 20:37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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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较为罕见的抓记者事件,2018年6月8日在山西五寨县再次上演。一方重镇五寨县肆意抓捕持有中国记者证的记者,案件全过程扑朔迷离、疑云重重,终审强判获刑的记者委托律师将向山西省高院提起申诉。

案件回顾:2018年间五寨县深沟子村的村民反映修路占地补偿等问题,记者前往五寨县向村民电话核实举报材料,后走访该县副县长、深沟子村所属刘台办事处主任,事后记者在五寨县网吧整理材料写稿,该县分管副县长致电记者让加微信将稿件传去。过了一段时间,2018年6月7日刘台办事处主任致电记者,告知公路项目部的经理在五寨县,让记者去五寨县见经理,结果去后未见到经理,安排吃饭后办事处主任给记者开房休息,大约一小时后其与项目部副经理送来一装钱塑料袋,接着在记者离开时警方于宾馆门口设伏抓捕。

前记者与原媒体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

本案一审二审时记者均声明,从始至终未说过要予以曝光,更没有要挟。在办理记者证之前曾签订有工作协议,约定可以有自主开展工作,表示可以向法庭提供相关协议及介绍信等证据,案件中记者的行为并不是个人行为,但法庭未采纳而进行判决。值得关注的是判决书并未见具体陈述记者要挟事实,判决书文字说记者多次要求处理此事,为了媒体记者不对此事进行曝光,防止曝光后对当地政府以及公路项目部造成不良影响,刘台办事处主任与项目部副经理将3万元交付被告。

特别需要郑重说明的一点事实,上述判决书中称刘台办事处主任与项目部副经理将3万元交付被告。但是当事记者在事先并不知道五寨县官员与项目部副经理会来送钱,更不清楚他们过来为什么要送3万元?不知情送来的装钱塑料袋竟成敲诈证据?问题悬疑!五寨县抓记者案诸多疑点有待调查。

目前记者所知判决敲诈勒索罪名的主要证据,是记者所写的文章和警方宾馆设伏获取的塑料袋钱物,其余的案件证据法庭未向被告记者质证。一审开庭只宣读2名主要证人的证词,而另有几名证人被告记者表示不认识,但法庭也未宣读这些陌生证人的证词。据说有一份报案材料但其内容没有公开,按常理报案材料应该写有被敲诈的事实,但是究竟有哪些敲诈事实记者始终不得而知。五寨县记者敲诈案云里雾里、稀里糊涂,记者就被抓捕而强判有罪发配监狱。这起中国记者敲诈奇案有三点质疑:是害怕问题暴露还是记者要挟?官员叫记者来敲诈合乎情理吗?记者敲诈的主体究竟是政府还是项目部?

五寨县分管副县长主动致电记者要走的文章,作为判定记者要挟敲诈的主要证据;报警后在警察保护之下给记者送来的钱款,竟然成为定性记者敲诈的关键证物。山西五寨县政府官员叫记者来敲诈的中国奇案,获刑记者出狱后多方咨询京城、省城法律界人士,目前已正式委托山西达道律师事务所律师,进行阅卷查证之后将向山西省高院提起申诉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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